節慶日子不能播放
現時的《電視廣告守則》及《電台業務守則–廣告標準》規定,除骨灰龕廣告,殯儀館及與死亡相關的殯儀服務,不可在電視或電視賣廣告。不過,通訊局早前接獲公眾人士要求放寬有關限制,原因是社會和文化價值不斷轉變,公眾有權更清楚知悉殯葬安排的資訊。
通訊局昨宣布,取消殯儀服務不能在電視或電台賣廣告的限制,惟有關廣告須符合一定的表達手法和播放編排規定。通訊辦通訊事務副總監(廣播)戴家珮指,有關規定與現時播放的骨灰龕廣告相似,又認為涉及殯葬廣告如以溫情或孝道作主題,相信較易讓公眾接受,而為免引起市民的不安情緒,電視台或電台在節慶日子不能播放有關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