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今日投訴 聽日執法 房署放任公屋煙竇

公共屋邨成合法吸煙區?政府雖銳意全面禁煙,惟公共屋邨範圍卻成煙民鐵竇,本報記者日前巡查多條屋邨,均有發現違例吸煙的情況,不少居民於非吸煙區肆無忌憚「吞雲吐霧」,並無職員巡查及制止。房屋署檢控力度不足,過去一年,平均每條屋邨僅發兩宗罰款,關注團體直指房署特遣隊人手不足,執法更需翌日後才可進行,變相縱容違例吸煙。

「我成日帶個仔去買餸,經過平台,睇到成堆人食煙,依家公屋範圍可以食煙?」居於元朗朗屏邨的李太表示,每日下午經過屋邨平台,均看見不少煙民在食煙,上址充斥煙味,擔心二手煙對年幼的兒子造成傷害。

致電控煙辦 推莊房署

屋邨公共地方禁煙逾十年,記者日前巡查七條屋邨,卻發現不少人在屋邨禁煙區內違例吸煙。其中朗屏邨可謂「吸煙之邨」,平台成為煙民自設的「吸煙區」,約一個小時內有近二、三十名煙民吸煙,無論在商場外通道、公園及花槽旁均不難發現手持香煙的市民。

觀塘牛頭角上邨及下邨同樣煙民處處,逾十名煙民在有蓋通道,甚至在「屋邨範圍內嚴禁吸煙」的橫額下吸煙,整個區域煙霧瀰漫,途經邨民只有「硬食」二手煙。此外,雖然邨內垃圾桶大多不設煙灰缸,但煙民仍圍着垃圾桶「打邊爐」,「開餐」後更把煙蒂直接棄於垃圾桶蓋上,長年累月下垃圾桶蓋被熏成焦黑,惟整個下午均未見有職員巡查。記者曾即時致電控煙辦反映,但對方指屋邨範圍並非由該部門管轄,繼而把投訴轉介至房署,不過,房署接獲投訴後,亦未即時派員巡查,對方只稱會記錄在案,有最新消息再通知記者。

記者亦直接向屋邨辦事處反映問題,保安員雖說會跟進,惟煙民聚集的區域逾一小時仍未有人巡視,期間最少有五名煙民逗留,煙霧籠罩之下只見行人掩鼻急步而行。此外深水埗石硤尾邨、柴灣小西灣邨、筲箕灣耀東邨及將軍澳明德邨亦不難發現違法煙民。

煙民走位 執法打游擊

「房署有特遣隊執法,不過最快都要一日後先到達現場,食煙嘅人都走晒啦!」觀塘區區議員張姚彬表示,不時接獲市民投訴邨內違例吸煙,但屋邨管理員因無權檢控違例者,只能作出勸喻,若把個案轉介房署,署方的特遣隊又未能即時到場,執法經常淪為「打游擊戰」。張補充,部分煙民懂「走位」,在屋邨邊陲吸煙,見特遣隊「殺到」便會避走往非房署管轄位置,影響檢控率。

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亦指,房署特遣隊人手不足,根本無法大力執行檢控工作,而且部分煙民會躲在梯間等難以被發現的位置,政府需要增派執法人手外,亦要多作宣傳教育。按照現行規定,房署的房屋事務經理、副房屋事務經理及房屋事務主任,均有權在屋邨範圍向違例吸煙者發定額罰款通知書,惟部分人員非長駐屋邨;同時房署亦會派出特遣隊到各邨打擊執法,惟隊伍據悉只有約八十人,不足應付全港屋邨違規問題。

年均每邨僅兩宗罰款

房署發言人指,去年六月至今年五月底,署方於全港各區向違規吸煙人士共發出三百八十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按署方現時共管轄一百七十九個公共屋邨計算,即平均每個屋邨全年僅有約兩宗罰款。衞生署控煙辦則指沒有就公共屋邨備存獨立數據,未能提供相關執法數字。

據《房屋條例》,租戶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在扣分制下會被扣五分,扣滿十六分就會被「叮走」。房署職員可在毋須預先警告下,向違例吸煙者扣五分。而根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 》,若市民被發現在其所住的公共屋邨法定禁煙區吸煙,會同時被扣分及被處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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