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出「影子學生」等連串校政風波的屯門興德學校,有男職員疑在喪失教員資格後,因獲時任校長陳章萍聘用,而涉嫌未經教育局准許下留校工作,男職員事後被控十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開審。有興德教師作供時指被告是「校長助理」,又笑着爆料指被告的職責包括「收餅卡」,即是向請病假後復工的同事追收餅卡。
涉案四十三歲被告張錦輝,被控在去年三月卅日至四月十一日的其中十日,身為已被取消註冊的教員,在未經常任秘書長的書面准許下,逗留在屯門興德學校內,違反《教育條例》。辯方將爭議教育局是否有效取消被告的教師資格,以及他需獲批才可再進入學校的情況屬違憲。
控方傳召興德的教師蘇志榮作供,他指一五年五月首次遇見被告,當時興德需應付外部評核,時任校長陳章萍聘請了被告擔任顧問,協助處理文件,以及指導教職員如何應對教育局官員,被告在為期個多星期的評估完結後便離開學校。直至一六年八月,被告受聘在興德工作,蘇理解被告的職位是校長助理,校長會透過被告向教師發出指示,被告亦有機會接觸到學生。
辯方則指,被告最初入職時,職位是助理文書主任,至去年三月轉職為行政主任。蘇表示不知道被告轉職一事,估計被告職責包括處理學校行政和文書工作。辯方又指被告的工作不需要接觸學生,蘇表示不清楚。
控方在覆問蘇時,再問及被告的工作,此時蘇失笑表示:「(被告)有收餅卡,有同事病咗,佢就追同事餅卡。」裁判官聞悉後,顯得有些不明所意,追問:「病卡?」蘇確認:「係餅卡」後,裁判官則露出笑容。
蘇又稱他需管理學校的電腦系統,故他曾問被告姓名的資料,被告「停一停,諗一諗」後,自稱叫「張鐘謙」。根據控辯同意案情指,被告在案發時段的十個工作天內到興德上班,並以「張鐘謙」的名字「打卡」,作為上班下班的紀錄,但被告事前未獲教育局批准留校。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TMCC 25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