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裝電動單車遊粉嶺 大媽被捕

居於粉嶺的一名持雙程證中年婦人,上周四駕駛一輛裝有巨型太陽傘、車頭裝設倒後鏡及車尾加裝乘客位的電動單車,載着女童公然在區內馬路飛馳,片段迅即在社交網站瘋傳。警方根據片段追查,連日派員在區內巡邏,至昨晨在單車徑截獲該婦人及其駕駛的電動單車,經調查後以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未登記車輛等四宗罪將她拘捕。

根據Facebook群組「上水大聯盟」轉載的片段顯示,上周四上午九時許,一名女子在粉嶺車站路與新運路交界,駕着兩輪車橫過馬路,當時車上載着一名女童及裝有巨型太陽傘,期間不依交通燈號行駛,左穿右插險象環生。惟仔細一看,女子並無踩動腳踏,但兩輪車仍能迅速前進,相信為電動單車。有網民認出她並非首次駕電動單車出沒,又怒斥她「以為喺大陸」。

網民載片段 警方接手查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根據片段展開調查,連日在區內巡邏監視。至昨晨約八時半,警員在新運路卅三號粉嶺中心對開單車徑發現一名婦人正在行人路上駕乘懷疑電動單車,隨即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後,相信該車未經登記,而涉事女子亦無駕駛執照,遂以涉嫌駕駛未有登記的車輛、駕駛時無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以及沒有戴上防護頭盔的情況下駕駛共四罪,將該名姓周(卅八歲)內地婦拘捕,涉事單車被拖走檢驗。周婦其後以五千元自簽擔保,八月再到警署報到。

據了解,周婦持雙程證來港,居於粉嶺圍,涉事電動單車購自深圳,有人不諱言經常使用該車出入,主要接送女兒到粉嶺中心的幼稚園上學、到石湖墟買餸等。據悉周婦被捕前剛送完女兒上學,調查期間,有人聲稱在內地一向以電動單車代步,更反問警員是否不能在香港使用。

駕未領牌車 可囚3個月

資料顯示,涉事電動單車為內地品牌,大部分標榜助力起步、助力上坡,亦有部分型號聲稱可自行充電,駕駛者上坡及下坡時亦可為單車充電。該輛電動單車不難在內地著名購物平台找到,以「豪華舒適」、「新穎設計兒童座椅」為賣點,售價約一千九百八十元人民幣(折合約二千三百四十七港元)。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皆屬電單車,必須登記及領牌才可於道路上行駛。駕駛未領牌車輛,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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