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推行約一年的「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出現監管漏洞!有院舍曾因提供虛假資料違反《安老院條例》而被定罪,原不符合參與院舍券的規定,惟涉事院舍的董事「易名」開設另一間新院舍,再報名參加計劃,竟順利成為社署認可機構,令人質疑相關規管形同虛設。
政府預留八億元推行的院舍券計劃,原定在一五年九月推行,但當時爆出大埔劍橋護老院涉嫌虐老事件遭煞停,最終延至去年三月始分階段實施,並規定參與計劃的安老院在申請前五年內沒有因觸犯《條例》而被定罪。計劃首階段只接受津助、合約及自負盈虧的安老院參加,半年後再納入提供甲一級買位的院舍,現時共有九十一間被納入認可院舍,當中六十六間屬私營安老院。
至於津貼額方面,院舍券採用能者多付的原則,將券值分成八級,合資格長者按其入息及資產獲批不同付款級別,如長者是領取綜援,可獲批最高面值即一萬二千六百零九元。
有私營安老院約在兩年前曾因提供虛假資料而被定罪,原本屬不可參加計劃的院舍,惟董事將違規院舍結業後,再易名開設另一間新院舍,以及向社署報名,最終竟順利成為認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