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尼籍男友劫同鄉 印尼女同囚6年

【本報訊】曾任家傭、以酷刑聲請留港的印尼女子,早前獲印傭同鄉收留於其宿舍及借錢,惟她不但無還錢,更恩將仇報夥同尼泊爾男友搶劫同鄉,男友更用疑沾有殺蟲水噴劑的毛巾迷暈該女傭,劫去其金頸鏈及金手鐲,以一萬八千多元賣掉。兩人最終被警方拘捕,昨在高院各承認一項搶劫罪,同被判監六年。法官指男被告除弄暈事主外,亦曾對事主施用暴力,女被告為酷刑聲請者,想盡辦法留港卻傷害女事主,並對香港市民構成危險,故二人均有加刑因素,以監禁九年作起點,但因認罪才給予三分一刑期扣減。

曾經任職家傭 獲得收留及借錢

法官指,兩名被告是有預謀且夥同犯案,雖然未能驗出毛巾內有任何化學成分,但男被告聲稱毛巾沾有殺蟲水噴劑,事主亦因被毛巾掩面而暈倒,她最終無受嚴重傷害實屬幸運。案情指,廿九歲女被告Nur Hayati曾在港任家傭,一○年認識印傭同鄉Jajuli Ai Lisnawati,該同鄉獲僱主安排居於廟街一單位作宿舍。女被告一四年獲同鄉批准居於其宿舍內,她去年二月問同鄉借款一千二百元,但需於去年三月還款。不過,女被告未能還款,並帶同尼泊爾男友,即男被告Gauchan Sagar到宿舍再商借一萬元但被拒,同鄉亦要求她不要再帶男友到宿舍。

涉用沾殺蟲水毛巾 掩事主口鼻

去年四月七日,女被告聲稱還款再帶男被告到宿舍與同鄉見面,期間男被告拿毛巾掩向該同鄉的臉,並捏住她的鼻使其暈眩,其後更拳打其臉等,該同鄉失去知覺,二人劫走她身上的金頸鏈及金手鐲。同鄉醒來後通知僱主並報警,兩被告於同月廿二日被捕,警誡下二人承認犯案,男被告更稱曾以殺蟲水噴劑噴在毛巾上再掩事主口鼻,涉案金器二人則以一萬八千元賣掉。

女被告曾任家傭,但一一年已完約,翌年被發現使用虛假身份證被帶上法庭後以酷刑聲請身份留港。律師求情指本案非同類型案件最嚴重望法庭輕判;沒有案底的男被告則以家庭團聚為由,早前從尼泊爾來港並取得身份證,曾任地盤工人等,律師又指他因染上毒癮才離開家人犯案,已感後悔。

案件編號:HCCC 1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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