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計劃徵收一手樓空置稅,可以列舉許多理由,防止發展商囤積居奇、增加樓宇供應、紓緩樓價上升壓力等等,冠冕堂皇,誰曰不宜?其實明眼人都看得出,這一招無非又是為了轉移視線,將發展商作為代罪羔羊,以推卸本身解決房屋問題不力的責任。
眾所周知,香港絕大部分住宅樓宇都是未建好先開盤,入伙前已賣得八八九九,空置率不高,官方數字也僅數千個單位,而且空置的原因很多,未必皆是發展商故意囤積。港府向發展商開刀,也許可以討好民粹,可以博取部分掌聲,甚至可以增加庫房收入,但不可能解決房屋問題。相反,發展商為了避稅,必定會先出售貨尾,而放慢推出新盤樓花,甚至拖慢建屋速度,令市場供應更少;也可能將空置稅轉嫁買家,令樓價進一步上揚。港府藥石亂投,隨時弄巧成拙。
事實上,空置稅並不是甚麼新鮮事物,曾蔭權政府和梁振英政府都曾經打過這個主意,後來都不了了之,大概是因為爭議太大、不易實施、效果成疑。如今林鄭月娥政府不惜炒冷飯,將空置稅視為靈丹妙藥,可見她已黔驢技窮,再也變不出甚麼新花樣。歸根究柢,要解決房屋問題,關鍵在於增加土地供應,偏偏港府覓地無方,又不願放棄高地價政策,只好以這種旁門左道來掩人耳目。至於將居屋定價與市場脫鈎、部分私樓用地轉作資助房屋用途,也不過是聊勝於無,不值一哂。林鄭的所謂「管治新思維」,其實一點也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