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角咀富多來新邨二期法團去年被指有七百萬元工程儲備金去向不明,警方其後拘捕法團時任主席。昨再有法團委員指,近期有人疑以土地註冊處程序,偽造法團會議紀錄,並辭去新法團成員,圖改由自己及其他委員出任,變相將使用法團銀行戶口等權力交到自己手上,幸銀行通知委員才事敗。警方證實,月中曾收到報案,並拘捕一名四十七歲男子,現保釋候查。
富多來新邨二期法團委員王火強指月中有銀行通知他們,有人將更改法團委員資料的文件帶到銀行,要求更改使用法團銀行戶口代表,但文件中沒土地註冊處的印章,銀行因而致電給王並揭發事件,王隨即報警。王認為申請人只需到土地註冊處填寫更改法團資料表格,再交由銀行核對,申請人便可持有法團權力,毋須證實個人身份,今次若沒銀行通知,居民的資金或已遺失。
協助居民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事件反映土地註冊處的條例兒戲及存在漏洞,促請政府修例,要求法團改選委員時要有政府人員在場監督,另成立大廈維修管理局,保障市民財產。
警方回覆指,本月十五日,接獲該屋苑業主立案法團委員報案,指有人在未得現屆法團的同意下,要求銀行取消法團的兩個銀行戶口。警方調查後,於廿八日以涉嫌欺詐拘捕該名四十七歲姓姚男子,現准保釋候查,須七月下旬向警報到。案件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