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賣紙侵私隱 淫媒賤格不能移

為求銷量,壹淫媒可以去到幾盡?答案係連細路女都唔放過,連受害人都可以出賣,冇道德、冇良知、冇底線,呢啲咁賤格嘅行為,何止喺傷口灑鹽,直頭係販賣人血饅頭,衰到冇人有呀。

呢,近排一單父母疏忽照顧兒童案震驚全城,受害女童林林被餓到「皮包骨」兼滿身爛肉,仲一度呼吸心跳停頓,最終慘成植物人,身世夠晒可憐,夠晒悽慘。稍有惻隱之心嘅,都唔會再喺小妹妹傷口上灑鹽,點知壹淫媒死性不改,爛果報報道有關新聞時竟然完全唔「打格仔」,直接刊登林林插喉留醫嘅相,仲登埋全名同病歷,簡直當《私隱條例》冇到,對一個完全冇反擊力嘅女童伸出魔爪,泯滅人性。法律界人士直指壹淫媒已觸犯法例,呼籲私隱專員介入,還林林公道。

係人都知,壹淫媒經營不善,流血不止,一年蝕成五億元,幾年夾埋蝕近二十億元,之前仲發埋盈警添,真正係窮到燶,對於陷入窮途末路嘅漢奸黎嚟講,只要可以賣多兩份報紙,不擇手段都在所不計。爛果報覷準可憐嘅林林出唔到聲,社署又要等埋法庭判刑至可以成為合法監護人,契弟仲唔趁佢病攞佢命咩,小妹妹慘成犧牲品,真係聞者心酸,人神共憤呀。

講真,壹淫媒侵犯私隱嘅衰嘢仲長過阿婆塊紮腳布,三日三夜都數唔完,最叻就係以新聞自由、公眾利益為幌子,公器私用,無事生非,生安白造,受害者不計其數。嗱,屈指一數,已經有老屈女明星賣淫,毀人名譽;捏造城中富商生癌,不安好心;渲染洗頭水致癌,搞到人哋差啲破產;仲有偷拍女藝人換衫,影未成年少女濕身照,摷女明星屋企垃圾桶等等,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單係宣淫販賤被判罪名成立嘅案例都有一百多宗,話係傳媒敗類、社會公敵都冇誇張。偏偏當局次次都係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壹淫媒唔有恃無恐、變本加厲至奇。

大家有眼見,漢奸黎扮晒「傳媒聖人」、「民主鬥士」,查實係反中亂港,宣淫販賤,唯恐天下不亂。好明顯,一個巴掌拍唔響,如果唔係有港府同司法包庇,契弟早就監都有得坐,仲點可能繼續為禍人間,連細路女都搞吖。唔使講其他,淨係漢奸黎恐嚇東方記者案,東方八度去信質詢律政司都冇結果,擺明有司法保護傘撐腰喇。

冇計嘞,反中亂港有運行,愛國愛港冇前途,香港就係咁荒謬。不過咁,邪不能勝正,壹淫媒業績長期見紅,不斷尋底,證明已被市場同讀者唾棄,就算有司法庇蔭都冇用,神仙都難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