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過去廿年來已有接近一百萬人持單程證來港。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截至去年第四季,持單程證到港人士的數目約為九十九萬人,另由一一年四月起截至今年四月底,內地當局共接獲逾五萬七千宗「超齡子女」單程證申請,逾五萬六千宗已完成初步審核,而截至去年九月底,逾五萬一千宗已獲批單程證,據知當中接近九成人已來港。
內地自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容許港人在內地合資格「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來港,與親生父母團聚。所謂「超齡子女」,即其親生父親或母親○一年十一月一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證時未滿十四周歲的內地居民,而其生父或母在一一年四月一日仍定居香港。
對於「超超齡子女」(即父母獲身份證時已滿十四歲,不合資格申請單程證的港人內地子女),當局指一直有向內地反映社會上的不同訴求,但據了解內地當局的政策目標是有序落實超齡子女赴港,目前無任何政策改變。
早前有團體就廿多宗不合超齡子女資格的個案求助港府,有個別個案的「超超齡子女」,經港方向內地反映後,獲酌情批出單程證赴港照顧年老體弱母親;另有個案有不合資格「超超齡子女」拒返內地,正持擔保書留港。
資料顯示,內地○一年十一月一日前規定,港人內地合規定條件的未滿十四歲子女可申請單程證來港,惟若等候審批期間滿十四歲,其申請亦不會獲批,內地的審批後來改為只計算提出申請當時的年齡、不再考慮等候審批時的年齡變化,故當日之後不再存在「超齡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