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被指為求銷量,不擇手段,前日在完全沒有「打格仔」的情況下,刊登被虐致「皮包骨」、如同植物人女童林林被插喉的臥床照,更刊登其全名及病歷,引起各界人士猛烈批評,認為是對林林的二次傷害。有立法會議員坦言:「睇完張相真係好嬲!點解仲要咁樣去傷害一個已經無意識嘅小朋友?」更批評《蘋果日報》是典型奸商所為,將會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向本報表示:「睇完張相真係好嬲!林林嘅事件,原本已經係一個咁慘嘅悲劇,點解仲要咁樣去傷害一個已經無意識嘅小朋友?實在令人好痛心,最低限度都要喺張相度打格仔,唔係乜都要血淋淋擺喺讀者面前,影響大家嘅情緒!」認為《蘋果日報》有違傳媒的專業操守,稍後會向私隱署作出投訴。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亦表示,《蘋果日報》在完全沒有打格仔的情況下,刊登林林的插喉照片,是對林林的二次傷害,不但沒有尊重小朋友的權利,更侵犯病人的私隱,好可惜,林林已完全沒有意識,認為社會福利署作為林林的守護者,應站出來為林林討回公道。
至於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則批評,《蘋果日報》在「冇遮冇掩」的情況下刊登林林插喉的照片,實在令人不安,並強調:「最低限度都要打格仔!」否則完全違反傳媒的道德操守,認為傳媒團體應向私隱署投訴,社署亦應跟進,維護林林的權益。
一直關注壹傳媒失實報道的前屯門區議員陳雲生直言:「稍為有正義感嘅傳媒,都唔會咁做!」但《蘋果日報》為求促銷,不擇手段,置兒童的權益於不顧,更何況林林已是一個完全沒有還擊能力的兒童,又不諱言:「《蘋果日報》此舉係典型嘅奸商所為!」他會諮詢法律意見,決定是否向私隱署投訴,因今次不只是個人的問題,而是要遏止《蘋果日報》這股不良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