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屢批檢控粗疏 慨嘆香港淪落

【本報訊】律政司在本案檢控手法之粗疏,並非昨日才出現,早於上月二日開庭時,法官和辯方已質疑律政司給予兩名曾招認參與高利貸活動的財務公司職員免予起訴書,讓兩人擔任證人出庭指證九名女被告的理據欠奉,而此舉是放過刑責較高的人,卻檢控刑責較低的人,構成不公義。當時法官就曾批評控方未查明事件便匆匆發出免予起訴書,做法過於輕率粗疏,直言「呢個檢控睇落有啲醜陋」,並慨嘆:「香港淪落到咁真係好慘!」

控方「冒犯司法公義準繩」

案中九名女被告各被控一項欺詐罪,由於辯方認為該兩名職員疑牽涉放高利貸及洗黑錢,明顯較案中女被告的控罪嚴重,卻能獲免予起訴書,此舉令審訊「冒犯司法公義準繩」,故要求案件永久終止聆訊。

案件在本月六日再開庭時,再揭發控方粗疏。辯方當日指出涉案財務公司會錄下借貸申請時的情況,促警方檢取及修復。未料控方卻指,警方暫未有錄影證據在手,辯方聞言即指有財務公司的人在庭旁聽,擔心證據未能如願被檢取;法官隨即令警方在四十五分鐘內把擬定的搜查令交來讓他簽署。

本案除九名女被告待審外,另有三人被捕後已認罪,包括首被告蕭偉國、第十被告林君靜及第十二被告蘇秀婷。三人去年九月分別被判監六至廿八個月不等,法官指屬有預謀,涉騙款約卅八萬元,各被告均有不誠實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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