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翡翠刀」行動派臥底滲入黑幫,臥底探員聽聞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遭一名聲稱是黑幫「和勝和」上海仔爪牙的人推撞,又目擊巴漢「吹雞」及有人「應雞」,巴漢被控以三合會社團身份行事等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時,臥底探員透露曾遺失警方發予他工作使用的智能電話,而擔任「操控員」的男警長在行動完結後丟棄警方所發的電話卡,兩人均無記錄事件。法官聞言隨即指:「呢個係大件事嚟o架!」並指手機或有潛在證據,亦質疑警長:「電話卡係公物嚟o架喎……點解掉警方嘅嘢?毀滅證物啊?」
四十二歲巴籍被告Majid Ayyaz,控罪指他於一六年八月十一日以三合會社團「新義安」的身份行事,同年八月廿四日販運含十五點一克可卡因。臥底探員鄭皓瑋接受盤問時透露,工作期間遺失了警方給他的三星電話,雖有向操控員報告,但他無記錄在「流水簿(行動記錄冊)」上,事後自資購買一部小米電話替代。
法官葉佐文聞言關注到電話由公帑支付,且可能有犯罪訊息在當中,向鄭詢問曾否將電話備份。鄭回應無備份及記錄事件,惹來法官質疑,並說:「唔見咗電話,可能唔見咗潛在證據,呢個係大事嚟o架!」更指該電話是公物,「係納稅人嘅錢」,且電話亦有可能落入目標人物手上。鄭則強調會删除與操控員來往的WhatsApp記錄,他與目標人物亦多用電話直接溝通。
身為鄭的「操控員」警長余振聲昨出庭,同樣稱無記錄事件,法官聞言不禁質問余此是否屬「大件事」,余初時稱:「有危機,唔可以話大件事。」但法官再追問:「有危機但唔重要?係咪大件事啊?」余最後亦同意是重要事件,承認或會洩露鄭的身份。被問及可否由余的手機回復與鄭的聯絡記錄時,余稱已將其手機賣掉,法官故問及其電話卡可能仍有記錄時,余指出當時所用的電話卡由警方發給他,但他在行動完結後已丟棄。這再引起法官關注,直言:「電話卡係公物嚟o架喎。」質問余棄卡原因:「點解掉警方嘅嘢?毀滅證物啊?」余解釋當時以為已沒有用處才丟棄,更承認是自己疏忽,法官聽罷又言:「唔係你嘅嘢,但係你嘅疏忽。」
另余曾為鄭交給他的毒品證物拍照,惟法官看相片後疑惑相片顏色拍得很黃,質疑余為何不再拍,並質問:「可卡因黃色o架咩?你見過咁黃嘅可卡因未?」余答未看過後,法官直指他所拍的貨不對辦,並說:「你未見過咁黃嘅可卡因,就影咗啲咁黃嘅可卡因呈堂,都唔合理啦。」余同意應可拍得更清晰一點。
案件編號:DCCC 80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