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劫便利店救遭綁架「女友」 青年候判

【本報訊】廿三歲青年為營救被綁架的內地「女友」遭父親阻撓,被扣起回鄉卡及禁止親友借錢給他,豈料青年竟買來玩具槍在油麻地打劫便利店,但「贖金」交了「女友」就蹤影杳杳。被告李皓然昨於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由於求情時提到他年幼時患亞氏保加症及過度活躍症,法庭要先索取心理及精神科醫生報告,並將他還押至七月十三日才判刑。

控罪指被告於一七年五月廿二日,在上海街一間便利店搶劫男子高國安,劫去五千六百五十元。案發於清晨五時,被告戴着墨鏡口罩,持玩具槍到涉案便利店指嚇職員搶錢,得手後逃離。警方三日後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用廿五元從文具舖買來玩具槍,並物色人流少的便利店落手。他得手後逃走,為避追捕更轉車兩次。警方在被告家中起回該玩具槍。

稱用玩具槍免誤傷他人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實為騙案受害人,他在修讀高級文憑期間認識了一名內地女同學,他視對方為女友,對方不時向他要錢,今次更說被綁架求救,他為營救女友才愚蠢犯案,他將劫來的錢都給了「女友」,之後對方便銷聲匿迹,他則前途盡毀。律師強調被告是經細心考慮才會大費周章去買玩具槍,就是擔心拿刀去打劫,在混亂中誤傷到人。他事後才知道持槍類物體去打劫判刑會較持刀重得多,非常後悔,只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HCCC 7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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