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兩年控9間違法迷你倉 共罰12.7萬

【記者林嘉諾報道】牛頭角前年六月發生迷你倉大火,消防處、屋宇署聯同多個政府部門事後展開全港性迷你倉巡查及執法,並向違規迷你倉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通知書)和法定命令等指示,事隔近兩年,屋宇署截至本月底已就八百二十三間迷你倉發出一千七百五十三張法定命令,有一百一十五間迷你倉已經結業。消防處則已檢控九間迷你倉的營運者,相關人士被判處罰款共港幣十二萬七千元。

1700張命令僅258張遵從

屋宇署表示,自前年至上月底,署方收到約九百五十宗有關迷你倉違規個案報告,並巡查了九百三十二間迷你倉,發出逾一千七百張命令,但僅二百五十八張獲遵從。餘下未遵從的個案中,普遍已開始安排糾正工程,部分涉及更改儲存倉的間隔和設計,需較長時間才可以完成,署方考慮為個別個案安排延長遵從命令的期限。

消防處方面,截至五月三十日已巡查九百三十三間迷你倉,並接獲二十二宗懷疑迷你倉存在火警危險的投訴。該處向八百二十二間迷你倉發出共八千八百零五張通知書,當中五百九十七張「通知書」獲遵辦,有五千八百九十一張獲延期。此外,由於部分迷你倉已結業,該處注銷了六百四十六張通知書。

鑑於部分通知書未獲遵辦,消防處已成功檢控九間迷你倉的營運者,同時由法庭勒令營運者必須在指定限期內消除有關的火警危險,並發出十九張「火警危險令」。處方亦正研究對另外約七十間迷你倉的營運者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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