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背包男偷拍露臍女

性感「露臍女」港鐵車廂遭偷拍,變態男遭四勇漢制服。一名穿着露臍上衣少女,前晚乘搭港鐵荃灣線列車,當駛往旺角站途中,疑遭一名背包漢用手機偷拍其身體,露臍女發覺直斥其非,對方企圖掙扎逃走,被四名義勇男乘客撳地制服,港鐵職員趕至處理。警調查後,以涉嫌破壞公眾體統,將涉案背包漢拘捕,目前正調查他是否牽涉其他同類案件。

男子涉破壞公眾體統被捕

案發於前晚十時許,一名身穿黃色短袖露臍上衣、鬆身黑色長褲、相貌娟好的廿三歲女子,乘搭由金鐘開往荃灣的列車。據悉,當列車正由油麻地站駛往旺角站期間,一名孭着背囊男子懷疑以手機偷拍該名露臍女,事主發覺厲聲喝止,背包男見事敗欲逃走,四名男乘客見狀,隨即上前將其截停,並撳地制服,其他乘客透過緊急通話器通知車長並報警求助。其後,列車抵達旺角站,港鐵職員登車了解,警員隨後亦趕至調查。

案件原報稱非禮,警方初步調查後,改列破壞公眾體統處理,將涉案姓曾(卅三歲)男子拘捕,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據姓關目擊者指,事發時正欲回家,列車駛近旺角站時,突然有人按車廂內的緊急通話器,「一開始以為有人唔舒服,之後聽到隔籬車卡好嘈,估係有人打交,於是行去八卦吓」,卻看見背包男遭四名男乘客按在地上,期間背包男不斷掙扎呼叫。關直言: 「其實咁多人撳住,佢一定走唔甩!」。

律師:證有猥褻企圖便違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犯法與否的着眼點,並不是拍攝成果,而在於疑犯是否有猥褻企圖,例如他可能是欲「高抄」偷拍女子的胸部,卻「失手」只拍到肚腹部分,亦有可能違反普通法裏的破壞公眾體統,一經定罪最高可以判監七年。陸又指,法律上沒有列明甚麼身體部位屬不能拍攝,一般而言裙底、胸部以至肚臍位置均屬敏感部位,一旦偷拍便有可能觸法。

港鐵發言人指,當時有乘客要求職員上車協助,車長隨即通知車務控制中心,安排職員上車了解。期間有乘客表示,有女乘客在列車上,被一名男乘客非禮。職員通知車務控制中心報警,並陪同該名女乘客到太子站處理,當列車到站後,警員接手處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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