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普通話女子 高院庭內拍照被捕

【本報訊】高等法院又發生庭上拍照事件,一名操普通話的女子被帶走。高院第廿七庭昨晨處理一宗販毒案時,一名中年女子疑在法官仍未進庭時,在公眾席上舉起手機向法官席方向拍照,之後向法庭書記自爆在庭內拍照。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後,五十歲姓黎女子涉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被捕,經初步調查後已獲釋。警方會繼續進行深入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向她發出傳票,案件交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唐琳玲庭上拍照囚七天

司法機構發言人指出,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如法庭範圍內懷疑有人拍照,司法機構會了解作出適當跟進,包括有需要時轉交警方處理。自奇女子唐琳玲在庭上拍照於本月初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被判監七天後,法庭採取新措施,每逢開庭前均會播放一段聲帶,以廣東話、英語及普通話三語提醒公眾席人士不得在庭上拍照,否則可能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罪。

據處理該宗販毒案的辯方律師透露,其暑期學生目擊一名坐於近法官席位置、蓄短髮穿波點裙女子舉起手機向法官席及書記座位方向按掣,手機畫面亦有閃動。涉事女子欲離開,有保安進庭截停並帶走她,後有警員帶她入房協助調查,律師聽到該女子操普通話。至於該宗販毒案為一名染有愛滋病且有毒癮的四川女子,因缺錢而販運約八十四克海洛英,她承認販毒罪被判監六年。據悉該名疑拍照女子與該宗販毒案並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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