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言行不一 何勇之有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暴動及襲警罪成,被判處六年刑期,同案另外兩名被告亦分別被判處七年及三年半監禁。法官判刑時指出,梁天琦案發時以卡板及垃圾桶襲擊警員,情節嚴重,行為完全失去理智,判刑需具阻嚇作用,要向社會清楚傳遞訊息,法律只有守法與違法之分,沒有學生身份與政治理念方面的考慮,法庭會阻止一切罔顧法紀的行為。

民主、自由,世上有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旺暴案明顯是一群憤世嫉俗的流氓,利用所謂「撐小販」的藉口來借機搞事。他們有備而來,盾牌、盔甲整裝待發,有制服又有指揮,按着「一二三,衝!」的號令來衝擊警方防線,後來更演變到二百幾人擸齊架生,追打十多名交通警員,這種人多欺人少、勝之不武的場面,稍有良知的也不會稱之為勇。

枉梁天琦還與本民前說:「勇武抗爭,以武犯禁」,實際上只是匹夫之勇、「勇侮抗爭」,事發當晚一聞槍響,即怕吃「蓮子羹」,秒速鳥獸散,何勇之有?梁天琦為甚麼不貫徹他曾說過的「準備犧牲,包括個人性命」,他大可發揮其同道人黃之鋒將「廁所」寫成「次所」的精神,將西班牙左翼民粹主義政黨「我們可以黨」變成「我們可以擋」,面對子彈又如何?

這就是梁天琦不學無術,想學漢奸黎以及戴妖講一套、做一套的詭計,卻完全看不懂漢奸黎與戴妖叫人上街、佔領,自己仔女卻從不參與的事實,硬要當假民主鬥士的爛頭蟀,逼自己入死路,實在咎由自取,就連講過「抗爭無底線」的黃台仰,如今也「潛逃無底線」了,梁天琦早前還發表「想確定在放監時,有人在等待我」,說明癡人說夢的他仍然好夢正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