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因參與旺角暴動被判囚六年,一如所料,「末代港督」彭定康又試加把嘴,批評《公安條例》被用作政治用途,對泛民及其他社運人士作極端判決。
儘管彭定康執包袱返家鄉已逾廿載,但此人「陰魂不散」,一有機會就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由七一遊行到政改再到佔中,全部少不了這位超級舊電池的份。最難頂的是,肥彭狠批港府之餘,更不忘往自己臉上貼金,與他關係密切,由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牽頭成立的組織「Hong Kong Watch」發布新聞稿,指肥彭任港督期間曾改革《公安條例》至國際標準,但九七年後就被臨立會推翻有關改動云云。
難為英國佬有臉面講「政治打壓」。誰都知道,《公安條例》正是英殖時代當局進行政治打壓的工具之一,至於後來肥彭「改革」條例,那是英國佬明知撤出在即,樂得「市恩賣好」,不僅《公安條例》可以與國際接軌,民主程度也可以無序推進(「新九組」等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搞出來)。試想想,如果肥彭搞的這套真的有利管治,英國管治一百多年早就實行了。事實上,早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港督楊慕琦就曾有「民主化」計劃,最後卻胎死腹中。由此可見,肥彭當年所作所為,目的在於為日後中國恢復在港行使主權埋下「地雷」,沒安好心。
至於「打壓」泛民及社運人士,就更加是偷換概念。梁天琦作為社運人士是一回事,參與暴動襲擊警員是另一回事,如果肥彭的邏輯成立,「社運人士」只要打起「爭取民主」、「反抗暴政」的旗號,豈非殺人放火、打家劫舍、超市高買,官府一概莫之奈何?舊電池不甘寂寞,陰魂不散,更加證明外部勢力搞亂香港之心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