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吹捧暴行 其心可誅

梁天琦被控暴動及襲警罪成,被判入獄六年。撇開政治立場不論,梁天琦辯才無礙,加上讀港大,在一眾「獨派分子」來說,「賣相」無疑較佳,政治前途本可看漲,然而暴力就是暴力,正如法官所言,「被挑釁」、「有強烈訴求」等均不可成為求情理由,選擇參與者實屬咎由自取。

曾幾何時,香港人崇尚和平理性非暴力,當年五十萬人大遊行,支持者也以「如果喺外國發生,一早有人放火搶嘢」,以凸顯港人的高質素;即使到了「佔中」,雖然明顯違法兼阻住地球轉,但「瞓街」還勉強說得上跟「非暴力」沾得上邊。如今有人聚眾騷亂,向警察掟磚掟石頭,理應全城譴責,但現實卻是反對派政客對梁天琦大肆吹捧,說甚麼作為香港人要「感激感動他的承擔」;有英國議員批評港府利用法律恐嚇民主運動及打壓言論自由,並對所謂「抗爭者」被起訴感「震驚」,在其眼中,參與暴動者儼然是「坦克人」式的英雄。

看過旺暴片段的人都知,參與者攻擊警察,表現異常「勇武」,後者基本上無還手之力,暴徒逞兇打人,算是哪門子的「付出」?當然,沒有誰不喜歡聽好話,梁天琦在判刑前撰文,聲稱「如果能夠吸取今日的教訓,繼續為下一代的未來而奮鬥,相信父母也會為之高興」,顯然對成為「義士」無悔無咎。

問題是,聲援這些「義士」的人,不管是本地抑或英國政客,統統口惠實不至,他們自己不會,子女更不會出來為香港「承擔」。就如漢奸黎當日慫恿學生上北京衝擊領導人,又是典型的「精人出口,笨人出手」。所以說,參與暴動者固然要嚴懲,躲在背後煽動鼓吹者,更加不可輕輕放過,漢奸黎以及「戴妖」之流繼續橫行,香港永無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