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兩種殺人手法,一種是「棒殺」,另一種是「捧殺」。梁天琦被判囚六年,一眾反對派政客為其喊冤叫屈,批評法庭判重了,甚至對法官進行人身攻擊。其實,梁天琦之所以由一名大好青年淪落為階下囚,就是被這類老奸巨猾政客「捧殺」的結果。
梁天琦早前被判罪成時,《蘋果日報》大字標題說他「勇於承擔,不放棄香港」,將他吹捧為「英雄」,其手法,正如將非法佔中美化為所謂「違法達義」,將旺角暴亂標籤為所謂「魚蛋革命」,根本就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不少涉世未深的年輕人被洗腦,做了炮灰尚不自知,可憐復可悲。
當旺角暴亂的參與者紛紛被判刑,壹傳媒及反對派政客繼續大灌迷湯,有人聲稱「入獄使人生更精彩」;有人強調為梁天琦的入獄「感動、感謝」;有人說法官沒同情心;而一向陰魂不散的末代港督肥彭也乘機指指點點,指公安條例被用作「政治用途」,目的都是為暴力犯罪塗脂抹粉。
說甚麼不重要,做甚麼才重要。如果梁天琦等人如此「偉大」,為甚麼政客們拒絕讓自己的孩子參與革命?如果入獄可以令人生更精彩,為甚麼他們自己拒不認罪?事實上,這些人很清楚暴力犯罪的代價很嚴重,所以他們自己非常惜身,也很懂得保護家人,卻將別人的孩子往火坑裏推,軟刀殺人不見血,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