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判囚六年,按照相關條例,五年內不得參選立法會選舉或區議會選舉,即無緣角逐多場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即使梁天琦提出上訴及獲准減刑,預料其港獨立場都會遭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DQ)。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認為旺暴案不能輕判,否則會向社會發放錯誤訊息,以為可透過暴力破壞社會秩序,並質疑有人在逃,促政府揪出幕後黑手。而因在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期間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判囚的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則指本土、自主、自治將成為禁語。
根據《立法會條例》及《區議會條例》訂明,任何人被判監逾三個月,往後五年內都不得參加任何立法會或區議會選舉。立法會九龍西補選預料最快半年內舉行,而明年將有區議會換屆選舉,後年將有立法會換屆選舉,梁天琦被判囚六年,意味着他無法參與連場選舉。不過,即使梁天琦提出上訴並獲減刑至少於三個月,預料其主張港獨的立場仍很大機會被選舉主任DQ。實際上,梁天琦曾有意參選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其時選舉主任認為他主張港獨,因而DQ其參選資格。
對於梁天琦被判囚,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判刑合理,可阻嚇年輕人參與暴力行動,又指案發當日現場有尖銳的竹枝、挖鬆的磚頭等,相信有幕後黑手仍然在逃,質疑現時有「精人出口,笨人出手」的情況,指政府有責任揪出幕後黑手,令其得到應有懲罰。另一名議員李慧琼認為重判是意料中事,相信法庭作出判決前已考慮梁天琦於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及庭上態度。她強調當日有很多不能接受的行為,若然輕判會發放錯誤訊息,令社會誤以為可透過暴力破壞社會秩序及安寧,並呼籲年輕人勿錯信煽動者,因往往施加暴力者都要負上代價,反而煽動者則未必即時受到法庭懲罰。
另外,羅冠聰在社交網站以「欲哭無淚,欲言又止」為題發貼,形容法官如母儀天下般教訓所有聽審的蟻民,「法律之下,只有守法者和違法者之分」,他認為香港將來會是陰霾滿布、危機四伏,而本土、自主、自治將成為禁語,示威遊行也將動輒以公安條例拘捕。同因衝擊政府總部而被判囚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亦於社交網站慨嘆,雖然自己曾進出監獄,卻是不足一百天,「對比起他(梁天琦)所面對的六年刑期,難以想像可以怎樣熬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