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攜氣槍留守立會外 16歲男准保

【本報訊】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有示威者因不滿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於立法會大樓外的添美道紮營留守,期間「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圖)遭警方截查,發現他涉嫌攜有氣槍而被捕,事後被控以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提訊,報稱學生的十六歲被告劉康否認控罪,法庭將案定於八月六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控方昨在庭上指,已完成涉案氣槍的檢驗,控方將在開審時傳召九名證人,包括一名負責檢驗氣槍的專家證人。另外,控方亦會依賴一段長約廿五分鐘的被告錄影會面,據知被告在會面中並無作出招認,以及有一段從Facebook下載的十一分鐘片段,控方指該片段疑與案有關。辯方則表示暫時只會傳召一名證人。

案件編號:ESCC 9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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