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女護理員六年前陪同七旬「契媽」往銀行開戶時,疑訛稱二人是同住母女,從而成為「契媽」銀行戶口的授權簽署人,她再透過轉帳及提款等方法,在三個月間慢慢「蒸發」對方戶口內百萬元存款,涉嫌據為己有。被捕護理員事後被控盜竊,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控方傳召一名被指收取了其中約廿萬元的女商人作供,指稱該筆錢是被告給她的還款,她更直指被告現時仍欠她十多萬元款項未還。
報稱是一間護老院護理員的女被告趙慧(五十三歲),被控於一二年五月至九月間,偷走一筆屬於女事主華惠芳(七十八歲)的逾百萬元款項。
女商人洪碧娥(圖)作供指,在一一年經友人介紹而認識被告,二人並曾一同購買股票,惟被告當時因不夠資金,故向洪借貸。洪確認其戶口事後曾收取了兩筆由被告給她、共約廿萬元款項,但直指這些錢是被告交來的還款,並非如辯方所指是洪替女事主買股票的款項。洪更指被告「依家仲欠我十幾萬啊!」
洪又指,雖然透過被告認識事主,但事主從沒透過她購買股票,亦從沒親身與事主有錢銀交收。辯方質疑有關款項其實是事主給她買股票的,但因投資失利,故洪與事主才把矛頭指向被告,指被告涉案,洪對此不同意。
控方亦傳召護老院女職員陳莉莉作供,她表示雖與被告及事主共事過,但與她們沒有深交,她亦沒有叫被告照顧事主。但被告曾向她介紹洪,陳亦因而買過一次股票,惟最後「卻甚麼也沒有得到」。
案件編號:DCCC 8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