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歲女童於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件昨在高院續審。主控官昨繼續盤問涉案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指凌在女兒出事後便跟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商量好,一致訛稱女兒自出世便有病,企圖令醫生及社工相信女兒的情況是自然疾病所致,而非人為疏忽虐待。凌否認其事,指資料全由女被告提供:「我跟稿讀咋!」
主控官直接質問凌,指他明知女被告所說的不實但仍協助她說謊,務求令女兒可以盡快出院返內地休養。凌矢口否認,並聲言一直沒有照顧女兒,根本不知道女兒的身體狀況,所有資料都靠女被告提供:「我跟稿讀咋!都唔知佢邊句真邊句假,又話可以返大陸攞醫生證明,但我到今時今日都未見到。」他重申是女被告以死要挾逼迫,加上他自己精神欠佳,才會聽從女被告說話去說謊。
控方又指,凌在跟警方進行多次錄影會面後突然推翻口供承認說謊,又說自己有病及責怪自己「冇用」、「唔係好爸爸」,無非是因為凌知道警方已掌握可揭破他的謊言證據,所以才「博同情」。凌否認「博同情」,強調:「咁我係錯吖嘛!」他又承認從沒就女被告脅迫一事向任何人求助:「我講都唔會有人信啦!一個女人可以做得乜出嚟呀?我點開口同人講呀?」
案件編號:HCCC 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