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護理員涉盜「契媽」銀行百萬存款

【本報訊】七旬退休婦六年前打算把逾百萬元畢生積蓄存入銀行戶口,並與曾是同事的「契女」同往銀行開戶,把證件交予契女幫忙排隊辦理戶口。惟契女疑向職員訛稱她與退休婦的關係是同住母女,當成為有關戶口的授權簽署人後,她涉嫌在三個月內「掏走」對方百萬元存款。直至退休婦年多後往銀行詢問,驚揭戶口僅餘八百多元,才揭發事件並報警。被捕「契女」」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陪往開戶 訛稱同住母女關係

報稱護老院護理員的女被告趙慧(五十三歲),被控於一二年五月至九月間,偷走一筆屬於女事主華惠芳的逾百萬元。控方開案詞指,事主於一二年五月十一日由被告陪同往大埔的銀行開戶,並將身份證等交予被告幫忙辦理。據紀錄,該戶口的通訊地址寫上被告地址,被告亦聲稱與事主是同住母女,獲指定成為操作戶口的授權簽署人。

事主把百多萬元存入該戶口,其後有七十九萬多元被轉至被告戶口,十五萬多元則由被告簽署轉帳至另一婦人的戶口。被告亦以不同理由向事主借錢,包括聲稱替事主的內地空置物業裝修,惟裝修後被告卻搬進物業居住。事主在一四年二月發現戶口只餘下八百四十多元,遂報警,被告同年七月六日於落馬洲出境時被捕,警誡下表示「甚麼也沒有偷」。

事主稱未授權他人取用款項

年屆七十八歲的事主華惠芳昨手持拐杖,由親友攙扶到庭作供。華以普通話稱,於內地任職醫護,八十年代初與夫來港後仍從事醫護工作,一○年曾任職護老院一年多,期間認識了被告,指二人關係只屬一般同事,但承認兩人以契媽契女相稱,「她叫我契媽,我咪認囉」。

華表示從沒授權被告或其他人取用她戶口內的款項,華又指被告常問她借錢,她都是以現金借予被告。辯方盤問華時,反指華透過他人認識股票及有意投資,於是要求被告陪她開戶及授權轉帳,以便被告能按她指示作出投資。華不同意此說,並強調戶口的百萬元不翼而飛。

案件編號:DCCC 85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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