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出獄又偷拍「浴男」 積犯囚12周

【本報訊】已婚逾廿年的男倉務員過去曾因多次偷拍出浴裸男,而惹上官非,他出獄後去年又難抵心癮,再度四出搜獵「肉照」,本年初在觀塘遊樂場男更衣室內偷拍「浴男」時,被人當場截獲,警方其後在他手機找出另外十六段由去年開始偷拍的裸男片段。涉案五十四歲被告陸泳明,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及十六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昨被判監十二星期。

有四項相類案底

控方早前指,被告過往有四項相類案底,上一次犯案在一六年五月,當時亦犯下與本案相似的更衣室內偷拍男子出浴的案件。本案案情指,被告於本年一月十日在觀塘遊樂場的男更衣室內,以手機偷拍正在沐浴的男子時,被一名在場人士目擊及喝止,被告逃走不果,被途人制服後,待警員到場拘捕。警方檢取被告手機,發現內有另外十六段偷拍裸男的片段,分別於去年八至十二月間在公眾更衣室內偷拍,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性衝動而犯案。

案件編號:KTCC 10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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