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案:羅老太:嘉瑞為錢對付老母

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遺孀羅杜莉君(羅老太)控告滙豐國際信託(下稱受託人)一案,昨在高院踏入第五日審訊,首名證人、年屆九十八歲旳原訴人羅老太昨親身出庭作供。她在庭上談到第三子、即鷹君主席羅嘉瑞時頗為勞氣,尤其提到羅嘉瑞曾建議出售鷹君股票、以及有否在鷹君幫手等事,羅老太更顯得激動,她說:「佢依家咪揸晒大權囉!」直指他「為咗money(金錢)對付親生老母」。

羅老太昨天首日作供,家族第二、三代無論支持哪一方陣營的都紛紛到庭聽審。其中,羅嘉瑞最早到,甚至較要作供的母親早半小時到庭,他與站在自己同一陣營的羅家四子羅康瑞、三女羅慧琦在庭上公眾席同坐。

差不多到早上十時,羅老太坐着輪椅,在二子羅旭瑞和他的子女羅俊圖、羅寶文,連同工人及保鏢等的簇擁下到庭。羅旭瑞與子女、羅家二女羅鴻鏇、孻仔羅啟瑞等支持母親的一方坐在庭上公眾席的另一邊,與羅嘉瑞一方相對。

稱沒看過給受託人意願書

案情透露,羅氏家族信託基金在一九八四年由羅鷹石夫婦各自的信託基金合併而成,但羅老太昨被問到是否記得時,她卻多次回答沒有、無聽說等。後來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Paul Girolami向她展示她的書面證供,提及由孖士打律師行安排信託合併事宜,她才記得有該律師行的女律師為她與丈夫打理成立家族信託基金的事宜。

至於案中經常被提及的文件之一,一九八八年由她與丈夫簽署給受託人的意願書,羅老太承認,該文件由丈夫打理,「我無睇過」,但她從丈夫得知其內容。她在庭上稱,有關意願書是用來教導子女,「佢(羅鷹石)寫咗叫我簽,事實我無睇,呢啲全部都係教導人嘅行為、品質」,「行為、禮儀、勤儉,乜嘢都寫」,她又多次說到,自己全部「都信晒個husband(丈夫)」。

不信任滙豐信託 「想攞番錢」

羅老太昨作供大部分時間表現鎮定,但一談及羅嘉瑞時就顯得有點「勞氣」。八○年代初鷹君陷入財困,羅老太稱,聽到丈夫與羅嘉瑞談,計劃將鷹君股份以每股三毫出售套現時,她說:「當時第三仔(羅嘉瑞)剛從美國回來,好鍾意賣呢啲,賣嗰啲!」她說她制止了鷹君的出售,又說「鷹君個『君』字係我」,笑言若當年賣了的話,「依家踎街呀?真係,哼!」

她並稱,成立信託基金之目的是「諗住安全」和為了避遺產稅,而選擇滙豐是因為滙豐是世界有名銀行,值得相信,但她認為現在已不是了,「叫佢做都唔做,我驚起上嚟咪想攞番啲錢」。

羅老太被問到信託基金監護人是甚麼角色時,她回答是「獨一無二地位」,可以有權力「管和氣啲個家庭,同埋保護鷹君」。她又引用受託人高層Paulina Lau曾說:「你(羅老太)地位係獨一無二,你鍾意就鍾意,唔鍾意就炒咗佢。」羅老太說:「滙豐劉小姐成日都咁講」。羅老太今天會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A 3246/2016 & 35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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