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梁宣誓辱華斷送前途

【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於政圈三年多時間,由前年首度當選成為立法會議員,但經歷宣誓「支那」辱華風波,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消獨」,法庭其後亦裁定二人宣誓無效,於宣誓當日喪失議員資格,游梁二人的議員生涯是史上最短的只有十二天,而於昨日,游梁更因前年衝擊立法會被判囚四周。

從政三年 主打本土路線

游梁於二○一五年走入政壇,從政起點是一五年三月底成立青年新政,主打三條本土路線,包括捍衞廣東話及繁體字、保護港人生存空間,如房屋、土地等服務以港人優先等。

游梁其後參加一五年區議會選舉及一六年立法會選舉,並雙雙於一六年九月當選為立法會議員,惟二人於同年十月十二日立法會大會宣誓就職時,公然宣揚港獨,又以「支那」字眼辱華,當時監誓的立法會秘書長表明無權為兩人監誓。

區院下周處理追討薪津案

因應立法會主席一度批准兩人要求再次重新宣誓,政府採取法律行動挑戰有關決定,而同年十一月初,人大常委會亦就《基本法》有關條文作出解釋,高等法院亦裁定游梁宣誓違反《基本法》,在宣誓當日起喪失議員資格,換言之,由一六年十月一日起計,只做了十二天的議員,雖然兩人提出上訴,但去年八月底被終審法院拒絕上訴申請,意味終極上訴失敗。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隨即展開追討游梁兩人合共一百八十六萬元薪津,惟兩人一直堅拒「回水」,據知立法會已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庭就此裁決,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資料,有關案件於下周二(12日)於區域法院處理其中一方傳票,涉及申請轉移案件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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