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童軍訓練員去年三至四月間在童軍活動中,涉兩度性侵犯一名十四歲男童軍,包括在泳池內隔着衫褲,以下體「頂」男童屁股,以及強迫男童在他面前手淫。男童事後向母親透露遭侵犯,並報警處理。涉案被告郭晧謙早前承認非禮及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兩罪, 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感化兩年。
被告早前認罪後須還押,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血氣方剛的被告坦承過往有閱讀色情刊物及瀏覽色情網站的習慣,正尋求心理專家輔導。律師又指,被告在過去兩星期的收押期間,正值酷熱天氣,他需要步操因此倍感辛苦,亦令他體會到失去自由的痛苦。
律師指被告的遭遇,令律師亦不期然想起《孟子》的名句:「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辯方指被告很掛念家人,覺得自己很對不起家人和受害男童,冀獲法庭輕判。
裁判官判刑指兩罪皆嚴重,但考慮感化官報告對被告的評價不錯,加上被告犯案時年僅廿歲,遂判他接受感化令兩年,期間被告須依感化官指示,或須參與有關性健康的課程。
案件編號:KCCC 103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