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親B北上耍樂 港女被捕

【本報訊】已婚港女與年齡相差卅多年的澳門漢發展父女戀,早前因感情破裂,她要求每年廿四萬元贍養費不果,令九個月大兒子慘變「人球」,被人當波踢,港女更狠心將男嬰接走,遺棄在北區一幢商業中心,然後北上作樂,至前晚她返回澳門,即被司警拘捕。

與60歲澳門男發展婚外情

涉案港女姓梁(二十七歲),已婚,無業;澳門男友約六十歲,報稱單身。案情指出,港女與男友年齡有一段差距,仍發展婚外情,九個月前誕下兒子。去年十月開始,梁女入住男友家中,可惜熱戀過後,感情亮紅燈,並決定分手,本月中雙方曾在香港因贍養費起爭執,港女要求每年二十四萬元生活費,男友拒絕,梁女一怒之下將男嬰交給男友即離開。

索每年24萬元贍養費不果

男友無奈下,將男嬰送到珠海,交給梁女胞妹照顧,但梁女將男嬰接走。至本月二十五日,雙方在珠海再商討贍養費,惟不歡而散,男友只好將嬰兒帶返澳門,交給梁女胞姐照顧,不料翌晚梁女又將男嬰接走,用嬰兒車推至巴波沙大馬路一幢商業中心遺棄,再致電友人着其轉告男友男嬰所在,警方接報發現男嬰,將其接走。前晚八時許,梁女經關閘返澳時被截停,由司警拘捕,有人承認遺下男嬰後,即到內地耍樂,她已被控棄置或遺棄罪移送檢察院偵辦。被遺棄男嬰證實健康正常,已入住社工局院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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