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報告:港府拒美引渡要求

【本報訊】美國國務院發表最新的《香港政策法報告》(Hong Kong Policy Act Report),指港府在去年十月,曾經就一宗刑事案件拒絕美方的引渡要求,並將疑犯移送至中央政府監管,報告稱這是自一九九七年以來首次發生這類事件。

報告指出,香港一向與美國有良好的引渡逃犯和分享證物的往績,惟美方在去年十月向港府提出引渡逃犯的要求時,卻遭香港特首拒絕。而涉事疑犯亦正被中央政府提出另一宗刑事檢控,港府最後將該疑犯移送至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其後未有提供處理該疑犯案件的資料。

報告亦指,香港尚未全面落實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反恐怖主義的決議,包括對制訂法律去辨識高風險旅客。另外,報告指出,中央政府在去年九月至今年四月期間,就本港作出的某些舉動,有違《基本法》保障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

港府:按照法律處理

港府回應指,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稱一國兩制得到成功落實,強調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港府的內部事務;又指會按照香港法律處理移交逃犯請求,但不評論個別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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