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10幾張卡撳錢 僅取得逾千元

【本報訊】法官陳慶偉上周五(25日)考慮到唐琳玲向法庭申報的每年入息後,將保釋金定為五萬元,又給予她時間籌錢,她當日在法庭揚言即日可籌到保釋金,但法官仍決定給她三日時限籌錢。本報記者當日目擊她疑為「籌旗」交保釋金的過程,看到她曾到銀行自動櫃員機撳錢,期間用了十多張銀行卡,「佔領」櫃員機撳了廿分鐘,結果只提取到一千多元離開。

佔用櫃員機廿分鐘

唐於上周五下午獲准保釋後,隨即到金鐘一間酒店附近的銀行,在一台自動櫃員機提款,當時自動櫃員機螢幕一度出現紅色字句,疑是提款被拒,但她未有放棄,一卡接一卡嘗試撳錢,最後換了十幾張卡,總共「佔領」該台自動櫃員機整整廿分鐘,連累排在後面的人呆等。雖然有人對她抱怨了幾句,但她未有理會,最終到她願意離開時,只見她提取到兩、三張五百元紙幣。

唐上周五對籌得五萬元保釋金仍然表現得充滿信心,當法官問她要花多少時間籌錢時,她雖然表示未能立即支付,但她揚言可在即日籌到款項。法官給她七十二小時,下令她最遲前日下午要交保釋金,並警告過她,如果她不在限期內支付,法官將會對她發出拘捕令。警方指早前接獲相關部門轉介,就一名女子在法院拍照事件作出跟進,案件列求警調查,警方昨日執行法庭拘捕令,拘捕一名卅五歲姓唐女子,她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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