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說,拓土建屋沒有十年八載不能成事;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也說,興建一間安老院舍需要十多年;康文署官僚甚至告訴你,將堆填區改建為公園,十七年也一事無成。「香港速度」過去傲視全球,令國際社會嘆為觀止,為何到了今天竟淪為蹉跎歲月、龜行蝸步的代名詞?
有人解釋,這是香港制度「健全」的表現,民主社會制訂任何政策,必須經過研究、諮詢、規劃,確保有規有矩,符合法律要求,不同專權國家,一切長官說了算。
誠然,有規有矩沒有人不贊成,完善的法治制度更是香港最大賣點,但仔細想想,這樣說雖沒錯,但也不是完全正確。很簡單,香港法制大部分承襲港英政府,但人們何曾看見港英政府建一個公園,十多廿年依然十畫未有一撇?就說回歸前的「玫瑰園計劃」工程浩大,耗費不菲,舉世矚目,但八九年拍板興建,九八年已啟用,前後不過八年光景,新機場更一度引來外國爭相倣效。同一套制度,港英時期行之有效,特區政府卻綁手綁腳,不是出了毛病是甚麼?難怪有人質疑,新機場若今天才興建,二○四七年都無法完工。
很明顯,香港這一制病了,而且病入膏肓。究其原因,中央所託非人,港人治港淪為廢人治港,港府官員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鐘,做官只為攞着數,但求大鑊不在任內爆煲,一切得過且過,毫無創新和遠見。在這樣的情況下,香港不墮落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