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號「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被指曾在長洲展示未經許可的宣傳品,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員於二○一二年五月兩度依法移走宣傳品後,要求郭繳付移除費用,但經多番追討,郭仍沒有繳付。律政司司長早前代表食環署署長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分別向郭追討相關費用及附加費,涉款共約二千二百元。案件原定昨天提訊,惟郭卓堅未有到庭。申索人律政司司長,早前就兩個涉事日子分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被告人郭卓堅分別追討五百一十多元及一千六百七十多元。
據申索文件指,郭於長洲新興海傍街展示了未經許可的宣傳品,食環署有權移走相關物品,以及向宣傳品擁有人追討移除費用。署方先後於一二年五月十日及廿八日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移走相關宣傳品,之後多番向郭追討移除費用及遲繳的附加費,但郭一直沒有繳交,署方遂入稟向郭追討該兩筆款項連利息。
案件編號:SCTC 16233-162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