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合議庭表示,根據開放行政原則,私人有權查閱行政檔案及紀錄;而根據《律師通則》,律師在從事其職業時可向任何法院或公共部門要求查閱卷宗、簿冊、不屬保留或機密性之文件,本案的關鍵在於上訴人所申請的資料是否具有保留性或機密性。
中院:不屬企業機密
按照有關博彩中介業務資質的行政法規規定,博監局每年均須公布中介人名單,可見名單並不具機密性質,博彩中介人在特定承批公司登記的情況亦不屬於企業機密。中級法院又認為,要求公開的資料不會暴露該博企的市場份額或損害其業務額,亦不會影響股票市值。
中院指,博彩承批公司有義務確保各博彩中介人的經營活動,同時公眾也有權知悉特定賭場內有甚麼博彩中介人進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