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監局被裁定須提供中介人名單

【本報訊】澳門有律師早前擬準備法律訴訟,於是向博監局要求提供一家博企的所有博彩中介人名單,但卻一直未獲回覆,該律師遂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但卻遭駁回,他為此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中院昨日裁定上訴人勝訴,博監局須於十天內向上訴人提供中介人名單。

中院合議庭表示,根據開放行政原則,私人有權查閱行政檔案及紀錄;而根據《律師通則》,律師在從事其職業時可向任何法院或公共部門要求查閱卷宗、簿冊、不屬保留或機密性之文件,本案的關鍵在於上訴人所申請的資料是否具有保留性或機密性。

中院:不屬企業機密

按照有關博彩中介業務資質的行政法規規定,博監局每年均須公布中介人名單,可見名單並不具機密性質,博彩中介人在特定承批公司登記的情況亦不屬於企業機密。中級法院又認為,要求公開的資料不會暴露該博企的市場份額或損害其業務額,亦不會影響股票市值。

中院指,博彩承批公司有義務確保各博彩中介人的經營活動,同時公眾也有權知悉特定賭場內有甚麼博彩中介人進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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