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拖拉近一年「唔敢告」壹傳媒黎智英,又違反服務承諾拒回應受害者提問,被質疑存政治考慮。黎智英於去年六月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事發時黎的粗暴言行已被錄影,證據確鑿,惟事發至今近一年,律政司仍未提出檢控,予人放生之感。東方及被恐嚇記者先後六度發信質詢,並要求律政司按《罪行受害者約章》回應,惟律政司至今仍拒絕交代案件進度。作為受害者的東方記者昨日再次去信律政司,提出七條提問,要求盡速作出實質回覆。學者直斥律政司有如「擺官威」,對傳媒機構及受害者的提問置若罔聞,狠批事件嚴重破壞本港法治。
律政司遲遲不告黎智英,為討回公道,東方先後於二月廿五日、三月四日、三月十四日、三月廿五日、四月廿五日、五月三日共六度向律政司發信,惟至今所得之回覆盡是虛言假語、答完等於冇答,猶如放煙幕,令人質疑律政司是否要一世做鴕鳥,置公眾利益於不顧,更令人擔心香港的新聞自由,以至傳媒的第四權均得不到法律保護。
根據律政司編製的《罪行受害者約章》,受害者有權知悉案件的進展,當律政司接獲受害者查詢後,理應按服務承諾於十四個工作日內回覆。惟案中被恐嚇的記者,至今從未收到律政司提供與案有關的檢控進度資料,他早前去信要求律政司盡快交代,亦僅獲當局的自動回覆電郵,即使至今已過十四日限期,仍未收到關於案件的隻字回覆。
除有被律政司冷待之感,被恐嚇的記者更因為是次事件,深感受到威嚇,一度出現心跳失眠及經常感到被人跟蹤,需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事實上,事件發生至今近一年,律政司對是否檢控仍未有決定,處理手法甚為可疑,各界都質疑是否有人怯於外國勢力,或因有政治考慮而「唔敢告」,縱容默許黎智英的行徑變本加厲。律政司何時才肯交代是否起訴黎智英,早已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連受害者嘅查詢都唔理,律政司畀人嘅感覺就好似擺官威咁,覺得唔回應都無人奈得佢何!」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案件案情簡單,絕不可能需要一年時間調查及研究,質疑律政司是否投鼠忌器,不敢告黎智英,打算一直拖拉最後不了了之。他狠批律政司的做法不但會破壞香港的法治,更嚴重打擊傳媒工作者,「好似法律根本保障唔到第四權,保障唔到傳媒工作者!」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事件,在去年六月四日傍晚發生,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完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向一名在場採訪的東方男記者,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出言恐嚇,黎當時的舉止及言行已一一被錄影。東方男記者事後已報警,警方迅即將案件列作刑事恐嚇案及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處理,亦已交由律政司研究,惟律政司至今仍未指示對黎智英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