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四年佔旺清場期間,部分人士在旺角亞皆老街阻礙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而引發的藐視法庭案,其中五名不認罪的答辯人昨在高院續受審,律政司一方開始傳召證人作供。當日負責安排喇叭作廣播的警員及負責廣播的高級督察均指,在禁制令範圍內的群眾,應該都聽到警方所作的呼籲。
五名答辯人分別是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和劉鐵民,他們被指於前年十一月廿五日阻礙執達主任和警方清場,案發地點涉及彌敦道至砵蘭街一段的亞皆老街。
警長李廣當日負責帶領警員在執達主任準備清場的位置設置高台及喇叭,他出庭作供時,辯方向其播放多段當日的清場片段。李稱當時他不在現場,但確認從片段所見單由廣播位置至現場障礙物有約十米距離;李承認當時環境嘈雜,群眾會受距離、所站位置及嘈雜聲影響了接收喇叭的訊息。
辯方則指,群眾如在發言者遠方,便會聽不到呼籲,但李不同意,因他們在禁制令範圍的前後均設置喇叭,且在清場前曾做過測試,確保清場時禁制令範圍內的群眾均聽到廣播。
總督察張健斌於案發時為高級督察,當日負責多次站於高台上作廣播呼籲群眾離開,張昨供稱,他每次作呼籲時均見到群眾有反應,包括喧嘩及做一些動作,所以認為他們聽到其呼籲。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MP 2917-18 & 2925 & 2929 & 293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