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電梯亟待更新 機電署尤需換腦

正所謂,年紀大,機器壞。近年升降機嚴重事故層出不窮,上水名都嗰單仲搞出人命添,簡直聞者心驚。鬼咩,人會老,升降機一樣會殘,五勞七傷不足為奇,機電署監管敷衍,維修商保養兒戲,有乜法子唔出事吖。

港府終於知衰嘞,林鄭尋日喺立法會好口響咁話,願意支援更換老化升降機,港府會作出政策及財政承擔喎。有立法會議員就建議港府成立二十億元基金,好似樓宇更新大行動咁,資助樓宇更換升降機,港府拍晒心口話有得諗。講就好聽嘞,問題係政策幾時推出先?

嗱,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尋日舉行特別會議,有人贊成達到一定機齡嘅升降機須強制更換,有人就認為唔應該一刀切,應由機電署判斷更換優次,而且可以只換零件而毋須整部換新,結果言人人殊,莫衷一是。以港府凡事一味拖嘅施政作風,由委員會取得共識到真正落實政策,都唔知係何年何月嘅事咯。

唔係講笑,全港有六萬幾部升降機,一半機齡達二十年或以上,衰啲講句,港府一味研究復研究,諮詢復諮詢,大鑊隨時爆完又爆嘅咋。再講吖,次次升降機事故,幾乎都係通過年檢或例行保養冇幾耐發生,上月荃灣「火箭升降機」事故係咁,名都嗰單一樣係咁。一次就話巧合啫,次次係咁就有古怪嘞,好明顯,維修商做嘢是是但但,機電署監管馬馬虎虎,話係草菅人命就差唔多。

話時話,自從十年前大埔富善邨升降機發生急墜十層樓事故後,機電署就做咗唔少亡羊補牢嘅措施,包括引入評級制,定期公布承辦商評級及工程人員註冊制度,又修例加強罰則等,點知事故依然不絕如縷,證明監管形同虛設。業界就踢爆絕望真相,直指升降機意外頻生,同價低者得嘅投標制度有直接關係。承辦商冇肉食咯喎,將貨就價在所難免,加上現時全港只有六千名維修人員,人工低、工時長,走馬看花就梗嘅嘞,仲要冇乜新人願意入行,咁嘅情況下,維修質素點會好吖。

點都好喇,人命安全係重中之重,點樣強調都唔過分。港府固然要加快落實更換升降機政策,機電署更要加強監管,最重要係設法提高維修人員待遇,增加人手。你知喇,香港地少人多,樓宇向高空發展,升降機數目只會愈來愈多,市民連搭(車立)都要搵命博,講出嚟都醜喇。

不過解鈴還須繫鈴人,計功夫茶話齋,更換升降機仲未夠嘅,一定要有配套,咁就唔該順便換埋機電署官僚嘅腦袋,否則佢哋一味以舊思維辦事,治標唔治本嘅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