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歌手張敬軒在演藝界表現出色,收入不菲,但幾年前買入一個價值一千五百萬元的物業,首期還是要由唱片公司的老闆代付,他甚至說藝人的收入不穩定,不容易獲銀行貸款。
演藝界已是一個近乎能自己印銀紙的行業,不少從業員「豬籠入水」,但現實是無論你收入多高,在瘋狂的樓價下都只是小巫見大巫,根本算不了甚麼。早前,樂壇天后容祖兒用二億元購入淺水灣一個物業,其豪氣教人咋舌。但筆者屈指一算,在紅磡香港體育館開一場演唱會,歌手的收入是七十萬到一百五十萬元不等,若取平均數一百萬元計算,要靠開演唱會去賺取二億元,就得開足二百場,呵呵!豈不是要唱到喉嚨爆裂?
在紅館開演唱會是了不起的事,不是每個歌手都有此資格,每年開十場,還得開足二十年才夠二百場,目前香港卻還沒有誰能年年開十場。可見收入高如天王、天后,要在香港買一間符合他們身份的物業,竟然也不是十分容易的事。
容祖兒能如此一擲千金,我估計有部分原因是因為她很早便購入大量物業,如今資產升值,才使她的財力如此雄厚。況且全港演藝界又有多少人能有容祖兒一般的成就?已出名而仍要慨嘆置業難的藝人,所在多有。
幾年前,年薪數百萬元的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仍自稱是中產階級,一度使輿論嘩然,在下算是少數肯體諒他的人。今日的香港,你沒能住在價值過億元的物業也不能稱為富豪吧,既不能廁身富豪,也就只能稱為中產了。特首林鄭月娥不是告訴你嗎,她早前想置業,也只能打算買入一層價值千多萬元的新界樓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