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休班警涉偷拍裙底 鞋尖藏攝錄器

【本報訊】男警在去年一月休班時於旺角港鐵站尾隨短裙女生,並穿上鞋帶藏有鏡頭之「蠱惑的鞋」涉嫌偷拍對方裙底春光,由於他疑要遷就鞋帶鏡頭的角度,在扶手梯期間,右腳鞋尖不斷「左擰右扭」,又不自然地放在女生的後方移動,引起在場一名便衣警員的懷疑,在尾隨觀察後最終上前將他拘捕。休班男警被捕後表露自己「也是警員」,惟同袍聽罷只回應「公事公辦」。

腳尖於梯級邊不停移動惹疑

涉案卅四歲被告英裕泰,案發時駐守水警西分區巡邏小隊,他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一月廿一日在旺角站的扶手梯上,作出性質猥褻有違公德行為,即重複地將其右腳踏前至女事主X(十七歲)的裙底範圍內,以拍攝X的裙底春光。他不認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審。

X是一名學生,她當日在港鐵站等男友到來後,兩人同乘扶手梯上地面,期間有便衣警員拍她膊頭,告知她疑被人偷拍。當時於站內進行反罪惡巡邏的朱姓便衣男警員供稱,當時約下午三時,他留意到被告快步走向扶手梯,目光則望着穿白色短裙的X,覺得被告的行徑有可疑遂尾隨,當時X站於她男友前,男友後方則是被告。被告的右腳尖則踏前一級,在梯級邊緣移動。朱表示,被告的右腳尖一時向上,又不時左右地移動,期間更一度把腳尖放在X男友的兩腳褲襠之下。

朱見對方的右腳鞋帶中有「一舊嘢」,懷疑是攝錄器,他遂一邊尾隨跟着X和被告,一邊通知同事支援。當X行往山東街期間,被告的右腳又不自然地移近X的裙底後方約一呎。當被告在山東街折返港鐵站方向時,朱隨即上前叫停事主等候,並追截被告。朱向被告表明身份及懷疑被告偷拍時,被告一度反抗,最終朱在途人協助下制服被告。

朱之後帶被告往港鐵站警務室,被告表明是水警,朱則說「公事公辦」,並在被告右腳波鞋,近鞋尖的鞋帶及鞋舌之間搜出一個一吋乘三吋的長方形「黑色機器」,懷疑是攝錄器材。

案件編號:WKCC 2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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