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佔旺藐視法庭案 女子涉庭內偷拍稱小事

高院昨再接獲有旁聽人士在法庭偷拍的投訴,一名旁聽佔旺藐視法庭案聆訊的女子涉嫌在公眾席偷拍,法官陳慶偉獲悉投訴後,暫停審訊和向她查問,她不但不肯回應偷拍一事,更與法官針鋒相對,指事件是「小事」,對法官說:「我喜歡拍照便拍照,我喜歡的話可以與你合照。」法官直指有人以為是「小事」、「想做就去做」,但表明在庭內偷拍是「大事」,決定暫時扣起她的手機,不准她離開香港,並指示律政司跟進,押後明日再訊。

有別於早前多宗偷拍投訴,司法機構昨嚴陣以待,安排了執達主任和保安看守着該女子。法官也暫停審訊,即時向她查問。該名譯音姓唐的女子向法庭傳譯主任表示會說普通話,但堅持用帶口音的英語與法官對答。不過,法官多次表示聽不清楚她說甚麼。警方其後也接報,派出軍裝、便裝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員到場調查。

唐被法官查問時稱,審訊是公開的,更反問:「公開的定義是甚麼?」她又以無律師陪伴為由,拒絕回答是否曾在庭內偷拍,反而要求法官透露投訴者身份。法官指是誰投訴都沒關係,法例授權他規管法庭內審訊,因此要求她交出手機,但她拒絕,法官遂指示書記取去其手機。法官說會暫時扣起她的手機,她稍後可以請律師向法官陳詞。她說:「是,我會。」

持香港身份證 自稱中國居民

法官之後再核實其身份,得悉她持香港身份證,她自稱是中國籍非永久居民。她曾要求庭內的大律師幫她,但資深大律師潘熙婉拒,並說自己是「證人」,其他大律師都搖頭。

唐之後說事件只是「小事」,法官反駁說:「這不是一件小事,在我的法庭是一件大事,有許多人來法庭拍照,他們拍了證人、陪審員的相片,我完全不知道你想拍甚麼照,可能是答辯人,人們認為這是小事,認為他們想做就去做,這不是小事。」她隨即批評法官把過往的偷拍事件與她扯上關係,質疑法官未審先判。法官表示只是想弄清楚事件,將事件押後昨午再處理。

稱取頭籌旁聽 卻排最後入場

到昨午再開庭時,唐又投訴律師也不守規矩。她聲稱她昨早取得旁聽公眾人士的第一號籌,原應是第一個進入法庭,但卻是最後一個,反而律師和他們的助手有特權可先入庭,而庭外有標誌禁止吃喝,但律師和他們的助手在法庭外又吃又喝,並用WiFi上網。

法官問:「他們做錯,你便有權做錯?」她答說:「他們是學過法律的人,他們向我以身作則。」法官說:「我對他們沒有興趣,但我對你感興趣。」經過一番討論後,法官最後認為即使再問,她也不會就偷拍指控作回應,決定交由律政司向法庭提出建議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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