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面積勝院舍 長者人權算甚麼

未入正題前,我們先看一些數字:目前公屋人均居住面積為十三點二平方米,高設防監獄為七平方米,安老院舍最低人均面積僅六點五平方米,換言之,長者的生活空間連監犯也不如,遑論過上有尊嚴的晚年生活。面對如此不堪的事實,港府高官猶嬉皮笑臉,搬出大堆理由敷衍,不僅涼薄,簡直無恥。

法例規定,安老院舍最低人均面積必須有六點五平方米,但這個數字已包括長者寢室和公共活動空間。不少長者的房間僅有一張小床,床與床之間僅有一塊布簾或木板間隔,連輪椅也放不下,至於公共活動空間更是幾十名長者共享。空間狹窄,人多擠迫,長者之間的摩擦難免增加,血案更是時有發生。顯而易見,這條廿多年前訂立的法例已不合時宜,甚至說是不人道也不誇張。

社福界一直要求將院舍人均面積提升至十六平方米,寢室和公共空間各半,然而社署傾向於九點五平方米,業界更堅持最多只能提升至七點五平方米,三方各執一詞,莫衷一是。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昨日進一步指出,安老院舍供應「愈追愈落後」,如果大幅增加人均面積,只會令宿位供應減少,揚言「理想與現實之間要作出平衡」,更反問有多少家庭人均居住面積達十六平方米。說時一臉得色,絲毫不以為恥,令人嘆為觀止,無異於承認所謂檢討安老院舍人均面積,最終又是做騷。

沒錯,在房屋問題水深火熱的今天,一下子大幅提高安老院舍人均面積超過一倍,的確是強人所難,最直接影響必然是宿位減少,經營成本上升,最終轉嫁到長者身上,但這是否意味港府可以袖手旁觀?可以看見,高官口說重視長者福利,更將「宿位零輪候」高高舉起,說的比唱的還好聽,實際上光說不練,甚至明知老齡海嘯迫在眉睫,每年必須興建最少七間院舍才追上需求,依然龜行蝸步,敷衍塞責。長者勞碌一生,晚年生活竟然連殺人犯、大賊王也不如,這不僅是香港的悲哀,更是香港的恥辱。

當然,每次論及安老院舍「愈追愈落後」,高官們總會擺出無可奈何狀,不是嘆地從何來,就是歸咎於土地規劃需時,由覓地到落成往往需時十年。羅致光索性將責任推給私人發展商,指最近賣出的一塊地皮加入興建安老院舍條款,「五年就可落成」,彷彿港府毫無責任一般,簡直不知醜字怎麼寫。正如本報多次指出,香港從來不缺地,缺的是港府的承擔,單是全港閒置土地已多達四千公頃,當中包括政府校舍及宿舍,當局為何不撥出部分用來興建安老院舍呢?

巴金生前說過:「長壽是上帝對我的懲罰。」在香港,懲罰長者的顯然是涼薄無能的港府。港府坐擁金山銀山,財政及外匯儲備接近三萬億元,安老問題本來不應該成為問題,但二十年來都無法解決,說到底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港府嫌貧棄老,善財難捨,一味視長者為負累,這才是最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