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期電梯意外頻生,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主席潘樂陶昨指,電梯安全涉及多個原因,包括部分大廈業權分散,未能統一業戶意見,很多大廈的立案法團又以「價低者得」委託電梯承辦商進行維修保養工程,他建議政府要求業主加強保養,及考慮為業權分散、年老、低收入等住戶提供資助或低息貸款,協助他們維修或更換電梯。
潘樂陶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全港約有七萬多台電梯及電動扶手梯,當中一半機齡在廿年以上,有三成電梯更達三十年以上,他認為,電梯安全工作涉及大廈業權、行內人手、甚至從業員老化等,電梯從業人員要掌握機械、電器、微處理器等技術,培訓需時,更常要廿四小時值班,並要為事故負上法律責任,故難以吸引年輕人入行。
本港每年增加約一千五百台新電梯,人手需求大,加上近年事故頻繁,機電工程署對維修工作要求更高及巡查更多,工人疲於奔命,電梯安全陷入惡性循環。潘提出幾項建議,就維修員方面,應提高工資、待遇及加強培訓,吸引新人入行,並配合業界人手增長,循序漸進落實優化措施。電梯公司則應改變「頭痛醫頭」舊思維,改以感應器、大數據、遙遠監察系統等,協助監察和預測電梯性能。此外,政府也應要求業主加強保養,甚至強制性要求業主進行符合最新安全標準的維修或整機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