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團劏內地客新招 冒旅發局職員 強收報關費 位位$130

劏內地旅行團新手法,冒「送關員」掠水。本報記者直擊送關員屈內地旅客每人一百三十元「報關費」。送關員自稱為香港旅遊發展局職員,在旅遊巴上軟硬兼施,氹旅客繳款才可順利過境,否則變臉威脅不發放澳門船票。單是五一假期,本港旅行社接待約四百團計算,報關費收入可達一百五十萬元。事件引起旅發局高度重視,並已向警方通報,法律界人士直指送關員行為已構成欺詐罪,最高可判監十四年。

「我是來做甚麼呢?我是來自香港旅遊發展局送關部的。」清晨五時,青衣一間酒店外已有六十多名內地旅客在停車場等候,他們剛完成香港旅程,正分批登上旅遊巴前往上環港澳碼頭,乘船到澳門停留一日再返回內地,一名既非導遊又不是領隊的女送關員,緊隨旅客上車,並手持咪高峰自我介紹。

有旅客拒付費 送關員即發惡

該名自稱姓陳的女送關員,聲稱其主要職責是接送旅客到關口,免排隊過關及協助報稅。陳向旅客講解過關程序,又教路使用斯里蘭卡簽證的旅客,如何應對本港及澳門關員的抽查。之後她問旅客報團時,內地旅行社有否提醒需支付報關費,雖然全部旅客表示沒有聽過,她仍要求旅客即時支付一百元人民幣或一百三十元港元費用。

「羊毛出自羊身上,老闆開旅行社就想賺錢,如果不想被迫(支付報關費)下次就不要參加購物團。」陳口脗一如以往零團費的刀手,威逼利誘旅客繳付報關費,並指可獲精美紀念品;惟其中一名旅客反駁,指在內地報團時支付九百元人民幣團費,已包括船票,身上冇現金拒付款,陳隨即變臉大罵,「你沒錢還去澳門?你去澳門不用花錢嗎?」她威脅不付費便不發放澳門船票。記者及後向該名旅客查詢,對方直指,送關員要求報關費是「騙錢」,但為免麻煩,只能付款。

知情者:送關員月入逾二萬元

車上三十名旅客大部分都乖乖繳費,單是一輛旅遊巴,不到兩小時陳已收取約四千港元。據了解,目前全港約有六十名送關員,分派到青衣、旺角等內地團入住的酒店,每名送關員每早獲分派一至兩個內地旅行團。據旅發局資料,五一假期吸引約六十萬人次旅客到港,以約四百團來港計算,每團平均三十人,總收入可達一百五十萬元。

擔任導遊逾十年的明哥(化名)踢爆,旅行團紀念品銷售愈來愈差,三年前開始遭內地旅客嫌棄,每日銷售額不到五百元,與高峰期的每日二萬元差天共地。他續指,每名送關員在收取報關費後會分到二十五元人民幣,單是報關費每月平均便有逾二萬元收入。他更指,報關費在行內很普遍,有旅行社更會聯同旅遊巴公司,聘請沒有任何牌照的人充當送關員。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表示首次聽聞事件,直指現時法例存在漏洞,未能針對相關職員提出起訴,只規定旅行社不能賣假貨或強迫消費;加上送關員清楚表明非導遊,故此難以業內條例監管。立法會議員柯創盛亦指,規管旅遊業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責無旁貸,擔心事件影響旅客對香港的印象,促該局及旅遊業議會盡快約見業界了解及跟進。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指,送關員訛稱為旅發局職員,迫使旅客支付報關費屬欺詐罪,最高可判監十四年。

旅發局已報警 澄清無「送關部」

香港旅遊發展局發言人回應指,其總辦事處及所有海外辦事處均沒有「送關部」,高度關注事件,並已向警方通報。記者及後致電陳姓送關員了解事件,陳最初否認,惟及後「褪軚」承認曾自稱旅發局職員,又指當日是一時口誤,並辯稱送關員已存在十多年,惟堅決否認以船票威脅旅客付錢。記者向其所屬公司查詢,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文/圖: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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