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石棺藏屍案:草字紋身阿T:與小草無關

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昨續審,首被告「阿T」曾祥欣繼續接受其他被告的代表律師盤問,阿T承認有親戚任職高級警司,但否認利用親戚的職權威脅插贓嫁禍給特赦證人「小草」何菱瑜。他指「小草」是自願跟隨他們潛逃到台灣,又指與「小草」做不成男女朋友之後,「小草」主動提議稱呼他做「契爺」。

代表次被告「阿豪」劉錫豪的大律師區達平昨繼續盤問阿T,阿T指他頸背原本紋有「無賴」二字,因他喜歡鄭中基的歌曲《無賴》,但無宗教信仰的他為隱藏身份,在台灣西門町紋身店決定再紋一個十字架圖案遮蓋二字。區指阿T身上也紋有一個「草」字紋身,阿T否認與「小草」有關,解釋身上紋有「雪、文、草、月」四字,是因他喜愛日本漫畫《鬼眼狂刀》,漫畫中四個壞人角色名叫:「阿雪」、「朗文」、「天草」及「狂月」。

不介意小草稱呼做契爺

區問阿T「小草」是否真的他的契女?他說:「佢話係……嗰時我同佢傾偈,我哋都覺得大家做唔到男女朋友,佢話不如叫我做契爺。」他不介意,因外面有很多朋友也叫他做契爺。區問阿T是否好樂意被叫契爺?他說:「呢個稱呼嚟(o架)啫。」區指出,阿豪不建議帶「小草」潛逃到台灣,但阿T逼「小草」一同到台灣,更自稱有親戚在警隊任高層,可插贓嫁禍將全部罪責推到「小草」身上。

阿T否認,指「小草」是自願跟他們到台灣,如果「小草」不願到台灣,其實有很多機會逃走,他根本沒可能控制到親戚插贓嫁禍。區要求阿T公開他親戚在警隊的職級,阿T一度猶豫問:「一定要講呀?」區說:「除非是警務處長。」阿T才說親戚任職高級警司。區問他有否想過向這親戚說出本案的事?他說沒有,否則「一早喺差館」。

否認主動遞哥羅芳白布

阿T堅稱,阿豪在台灣的確說過要「賣咗小草」,不過區指這是阿T捏造出來。區指出,阿T向「小草」告密阿豪想將她賣掉,其實別有用意,是想「小草」對他心存感激,因「小草」覺得阿T救了她,「小草」被捕後就會還人情債,在警方面前力挺阿T,相反「小草」憎恨阿豪就會向警方指證阿豪。區又指,阿T傾慕「小草」,又想保護追隨他的第三被告「阿K」張善恒,因此阿T在警方面前將自己說成置身事外,同時將罪責推到阿豪身上,阿T想與警方合作轉做污點證人,阿T指他落口供時只是對警員「問乜答乜」。

代表阿K的大律師徐福亮則指出,案發時阿豪騎在死者的身上,死者再壓住阿K,三人呈三文治狀態。阿T預先戴上手術手套及將酒精抽入針筒,主動將沾有哥羅芳的白布遞給阿豪,阿豪用該布掩住死者口鼻,阿豪繼而將戴過的勞工手套塞入死者的口。阿K趁機會站起身,瘋狂地替死者做心外壓急救,但阿豪仍說「都唔知真死定扮暈」。阿T對於阿K做心外壓及阿豪該句說話無異議,但對其餘說法均不同意。

案件編號:HCCC 4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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