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皮包骨案:睹女兒傷勢照 男被告「良心發現」

【本報訊】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控方繼續播放跟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的會面錄影,片段中警方向男被告展示受害女童的傷勢照片,不久他便在鏡頭下聲稱「良心發現」,聲言遭到其妻即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的要挾,要他扛上罪責,所以他才會向警方謊稱受害女童是一直由他照顧。

一五年九月十四日警方跟男被告進行錄影會面,期間向他展示醫院替女童拍攝的傷勢照,初時男被告還堅持女童是由他照顧起居的說法,只辯稱「我唔覺得佢傷勢咁犀利喎」,又指因她沒發燒,故沒有想過帶她去看醫生。

但相隔不足三小時,他再與警方會面,錄影中他說:「睇咗啲相之後我良心發現,我想講番個真相出嚟……佢(女童)根本無住過喺我度,我唔知佢情況咁惡劣,我見到啲相我真係接受唔到,佢其實係同佢媽咪住。」

指受妻子要挾下說謊

他又指女童一四年十一月來港後他見過她十多次,都未見她身上有傷。警察問他女童有否表現異常,他是說沒見過她笑,但也未曾見過她哭,亦未有透露過有不開心事或遭人虐待。

他繼續指出,知道醫院報警之後,女被告就要他及孖女向警方說謊,要他們說女童於二○一五年六月才抵港,且腦筋遲鈍及「癱咗」,他曾表示這樣做「行唔通」,但女被告堅持「無事嘅,有咩事就成頭家就散晒。」

到後來警方開始調查,他與女被告到賓館避開上門採訪的記者,女被告就教唆他寫信給警方承擔所有責任,聲言「好小事啫最多罰錢,就算坐監都唔會坐好耐……(我有事)啲細路邊個睇呀?你又唔識照顧」,甚至揚言「小心你啲家人」以要挾他。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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