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署建議有懷疑可投訴

【本報訊】僱員的病歷及健康狀況屬敏感的個人資料,僱主不可隨便向外披露。有港鐵工會人士指出,公司向來有機制處理病假申請,站長一般不會保留同事的病歷紀錄,懷疑今次事件是有人自把自為,罔顧員工私隱而任意分享病歷,形容事件不可接受。

工會:正副站長不應傳閱病歷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回覆查詢時指,每宗個案均有其獨立情況,不能一概而論,但任何人士如懷疑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可向公署投訴。

港鐵工會人士透露,按公司訂下的機制,車務人員申領病假,只需將醫生紙交予站長,站長收集到一定數量的醫生紙會交予人力資源部處理。站長或副站長不會亦不應傳閱員工的醫生紙或病歷,更不應討論他們的病情,「就算係問同事病情,都只係出於關心慰問,無可能查問病因,呢啲係同事嘅私隱!」

他相信,互通員工病歷紀錄只是個別事件,不是公司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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