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案 何志平第三度申保釋 美法院未批准

【駐美國記者胡凱文報道】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多國政府要員,在美國紐約被起訴。辯方第三度為何志平申請保釋,紐約法院當地時間周三開庭聆訊,法官未批准是否讓何保釋,本月十七日再訊,何志平繼續還押。辯方律師離庭時表示對保釋信心十足。

何電郵稱為名譽國家戰鬥到底

保釋聆訊於下午一時在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進行,何志平出庭應訊。辯方先就保釋申請陳詞,多次強調何志平為有名望的人,沒有潛逃意圖;何志平被捕後向同事發出的一封電郵,內容指不會損害自己的名譽、家庭、公司及國家,會戰鬥到底。

辯方又認為何志平提出的新增保釋條件,包括兩棟總值四百萬美元(約三千一百二十萬港元)、由何志平母親持有的香港物業作抵押,是非常重大的。

而控方則重申案情非常嚴重,證據顯示何志平明顯有意識行賄,例如他向非洲官員匯款後完全沒有跟進款項用途,違反他所屬的「能源非政府組織」之慈善目的,文件又顯示他一再聯絡非洲官員,全部都只為了生意,而且他既不是美國人,也沒有家人在美國,所以絕對有潛逃風險。

本月17日再訊 促控辯交資料

主審法官福里斯特(Katherine Forrest)質疑,若何志平潛逃,美國政府根本不能沒收香港的資產,何志平的新增抵押就變得沒意義。對此,控辯雙方都未能回答香港資產是否值得美國政府信納。法官亦問控方,若何志平的簽證現已失效,保釋後會否被視作非法居留而無法出庭應訊。

法官聽完控辯雙方理據後指,何志平能否獲保釋先要釐清一些問題,包括美國政府能否將香港物業按揭拍賣、證據強度及潛逃風險等。法官特別指出,辯方稱何志平可能面對的監禁刑期約為十八個月,控方則指可能長達十年甚至三十年,雙方說法差距極大,需要釐清。法官安排本月十七日再訊,要求控辯雙方提交更全面的資料。

第三方支付律師費涉利益衝突

控方在聆訊前一天向主審法官致函,質疑何志平的律師費由第三方支付,有利益衝突之嫌。法官聆聽控辯雙方理據後認為,暫看不到有利益衝突,但要求辯方同樣兩星期後提交理據去釋除控方疑慮。

塞內加爾前外長或與控方合作

案中涉嫌收受賄款的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被捕至今一直未被起訴,控方五度押後其聆訊。有消息指,加迪奧正與控方協商,或有機會轉與控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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