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盧建民否認向警拋雜物

【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第三被告盧建民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現場片段拍到一名多次向警方拋雜物的男子正是盧,惟盧堅稱該男子並非他本人。盧作供完畢後,第四被告林傲軒及第五被告林倫慶均選擇不作供亦不傳證人,辯方舉證完畢。法官向陪審團指因有事需與控辯律師處理,故案件押後至下周三進行結案陳詞。

認為只屬「碰巧相似」

盧建民在控方盤問時,確認他在案發日攜帶藍色上蓋的水樽。控方播放案發當日片段,指片中一名向警方擲雜物的男子與盧衣着相同,同樣身上背有腳架、背包且同樣有藍色上蓋水樽,故該男子正是盧,惟盧否認,認為只屬「碰巧相似」。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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